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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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0 17:36 点击数量:

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申报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申报共确定105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申报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三、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申报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申报。


3.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申报中只能参与一个申报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申报。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报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申报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申报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申报,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申报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4.本次申报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011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五、申报纪律要求


1.申报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申报已成功,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申报成功,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3.申报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评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六、具体事项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人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书》2份,电子版《投标书》1份。具体安排如下:



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


网络申报信息填写:


1.请申报者于1225日至27日登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务必请申报者于1227日前将《投标书》电子版提交系统,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论证。


2.通过审核的《投标书》纸质版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时间为202111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伊姗 联系电话:0531-88364584 中心校区明德楼B4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01120



【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孟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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